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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旧货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年9月7日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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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旧货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业内相关企业:

        为加强中国旧货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述两部门批准,我会已于2014年被确认为第十一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

         在2015年首次成功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我会将于2016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及业内相关企业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经评价达到A级及以上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监制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并通过由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及中国旧货业协会网站(www.crgta.org.cn)等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在企业的宣传材料、招商材料、媒体、产品包装、工程投标、产品说明书等方面使用企业等级评价标识,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中国旧货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我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有关申报、评审工作请与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联系方式:

        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南街依翠园19-3-401

        联系人:李沙

        手  机:13601001499

        电  话:(010)68635918

        邮  箱:huarongd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