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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年8月20日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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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0日  

     

    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推动我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治理能力,进一步建设美丽宁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提升美丽宁波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建设宁波模式。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宁波市域范围,基准年为2019年,分近期(2020~2022年)和远期(2023~2025年),到2022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抓好源头减量

    1.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化工、冶金、印染、造纸、表面处理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数年度增长5%,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实现负增长。(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2.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排查清理工作。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不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处置工作。落实污泥减量政策,县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以下。实行差别化污泥处置价格机制,推动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

    3.大力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减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力争在2022年底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组建地膜回收作业专业组织,加大补贴力度推进机械化回收。构建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位一体模式,加快建设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设施。到2022年,全市建成100个省级美丽牧场。(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机械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纺织及服装加工业等绿色园区标准体系,积极推动绿色工厂创建。开展可循环使用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在快递网点划定专门回收区域,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二)全面规范分类贮存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垃圾分类全民教育,各级教育机构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创新,以非居民端为重点,探索促进分类收集的收费制度。探索建设市级可回收物交易平台,促进资源集聚,鼓励可回收物资源化的本地闭环。(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2.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以暂时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或者需要暂时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开展源头分类贮存。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消纳渠道调研,制定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标准和分类贮存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稳步推行专业收运

    1.实施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探索包装桶、反应催化剂等产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及再利用。(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地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3.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体系,形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秸秆收储运网络。到2022年,农业固体废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推行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分类回收处理,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全量回收。(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建立小微单元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汽修行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到2022年,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工业园区和汽修、科研等行业。(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社区、村为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力推进资源利用

    1.拓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落实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宁波市税务局)重点突破废润滑油、废钢渣、退役动力电池、钛石膏、工业污泥、焚烧飞灰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2.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手段,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提升废品回收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到2022年,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

    3.着力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组织实施秸秆肥料、燃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化原料等五大资源利用工程。建立“农村保洁队—镇乡级回收点—专业公司外运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体系。打造一批省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到2022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达到50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2万吨。(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加快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市区新建2座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场所,到2022年,市区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总能力达到20万吨/年。推进分散式园林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就近消纳点。(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5.促进危险废物分类综合利用。推进大宗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研究宁波钢铁厂对废铁质包装桶协同处置工作。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处置设施,探索预处理后的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协同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五)加快提升处置能力

    1.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建成5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研究推进大岙卫生填埋场转型,完成4个污泥减量处置项目建设,到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

    2.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实施以焚烧、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卫生填埋为应急措施的处理策略,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园区化。到2021年,建成象山、宁海、奉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3年,中心城区扩建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厂,保留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2处。(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3.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稳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2021年年底前,各区县(市)应当统筹规划建设不少于20公顷、且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渣土、工程泥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处置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中公益性企业不列入“亩均论英雄”评价范围。按照“一地一企”要求,各区县(市)要在2022年年底前规划建成并投入使用1家满足本行政区域内拆迁垃圾、工程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严格控制简单填埋处置的规模。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提高再生产品质量。(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4.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加快推进奉化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经营企业装备水平,补足利用处置短板,到2021年,省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达到2家以上。鼓励危险废物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基地)以及2万吨以上的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六)切实强化综合监管

    1.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补足村(镇)监管短板,到2021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2.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扩大监管覆盖面,到2022年,12000家以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力推进信息管理

    1.强化省级信息监管平台应用。根据省级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接,逐步过渡应用。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共享共用,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科学预判发展趋势。(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

    2.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开通电话、网站、微信等多种举报渠道,便于公众监督“无废城市”建设。(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八)大力培育治理产业

    1.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依托现有市属国有企业布局、组建相关环境服务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或其他市场化方式,处置利用城市固体废物,提高兜底保障能力。(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制定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奖补支持政策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2.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深入推进制度创新

    1.摸清固体废物底数。督促企业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动态更新工业固体废物年度数据。加快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2.推动利用处置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海曙洞桥、宁波石化区、奉化白杜工业区、北仑郭巨等4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固体废物协同处理产业链,降低环境成本,提升综合效益。(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

    3.强化资源配置正向激励。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污泥、低价值工业固废、低价值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节实行增值税有条件即征即退。(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宁波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领导:沈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宁波建设考核内容。各区县(市)政府要制定并公布本区域“无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保障措施,逐年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

    2.完善“无废城市”建设法规政策。推动修订《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建立报废汽车强制定点拆解管理制度。(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完善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法规政策。(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工业再制造政策,制订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认定标准。(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污(淤)泥规范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和监督管理政策等。(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咨询、年度考核统计等工作。将“无废城市”建设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配置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政策保障。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创新支付方式,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策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培育“无废”理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主动性,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