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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货零售服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 2023年5月4日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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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的文件精神,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在生产性和生活性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对比评价,强化社会监督。同时发挥消费需求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2022年6月,国家市监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公告中,将旧货零售首次纳入“领跑者”重点领域。中国旧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23年3月被批准成为“旧货零售服务”领域指定的评估机构,开展旧货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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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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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旧货零售服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式

    旧货行业企业可申报企业服务范围内的技术规范要求、管理服务要求和工作流程要求等所制定的企业标准,由企业自主制定,起草完成后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www.qybzlp.com)。

    协会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筛选符合《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旧货零售服务》(T/CRGTA011-2023、 T/CSTE0323-2023)团体标准条件的企业标准,依据该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基础指标要求、服务能力要求、服务过程要求、数字化要求和绿色低碳要求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估,形成企业标准“领跑者”入围名单,入围的应为格式规范的企业标准,指标要求应严于或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入围名单基础上,依据该团体标准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专家评审,合理确定旧货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数量和最终名单并发布。

    评估将于9月1日开始,企业需于7月30日前将拟申报的企业标准上传至“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便协会汇总综合。

    四、企业标准申报流程

    (一)企业已有备案标准——联系协会秘书处——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及申报企业标准文本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协会开展综合评估

    (二)企业有计划申报尚无标准——自行(或委托)起草标准文本——联系协会秘书处——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及申报企业标准文本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协会开展综合评估

    五、企业标准“领跑者”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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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企业标准“领跑者”标识发布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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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 淼 13501000191(微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