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二手货出口贸易》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阎 淼
电子邮件:13501000191@139.com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