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1970/01/01 下午00:00:00 累计访问量: 1879240
  • 返回首页>政策法规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
    发布时间 : 2020年1月13日 14:54
    分享到66.2K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